2、 以字“命氏”
按周氏的宗法制度,“公族”并非无限制的范围,只限于各代国君近亲三代之内称“公族”以国名为氏。三代以外,即公孙之子,要另立支族,不可“以国命氏”,通常以诸侯国君公子的字命氏。如:齐文公之子字子高,其后代便以“高”为氏,郑公子发字子国,其儿子公孙侨字子产,子产的儿子以下便以公子发的字“国”为氏。郑公子偃字子游,其后代便“游”为氏。
3、 以官职“命氏”
“官有世功,则有官族”,公子、公孙以下,如果世代相承沿袭某种官职,那么,后代在分立支族时,便可以官职为其“氏”,如楚人弗忌,曾任清尹官职,其后代便以“清尹”为氏。其它如司马氏、司徒氏、司空氏、司寇氏、太史氏、中行氏、卜氏、上官氏、侯氏、尉氏等,都以先辈的官职为其“氏”。
4、以采邑为“氏”
王孙贵族都有封地,其后代常以封地名号为“氏”,如周成王封卿大夫蔑于单邑,蔑之子孙便以“单”为氏。正考你食邑于邹,其子孙便以“邹”为氏。
5、以居住地“命氏”
鲁公子遂,居东门,其后以“东门”为氏。魏国隐士侯嬴,为夷门守门人,于是以“夷门”为氏。其余如“东郭”、“南郭”、“南宫”、“柳下”等姓氏,都有明显的地域特征。
6、以技艺“命氏”
春秋时,以“卜”为业的人很多,楚有卜人名徒父,晋有卜人名偃、鲁有卜人名楚邱。其后人,便以“卜”命氏。其它如“巫”、“陶”、“甄”、“贾”等都以技艺为“氏”。
周末汉初,随着周王室的衰落,由天子、诸侯、卿大夫、士这四个等级所构成的严密的封建宗法制度,也逐步消弱而面临解体。“氏”的等级概念淡化,“姓”与“氏”的分立也就没有了实际的意义,所以出现了“姓”与“氏”合二为一的趋势。战国之后,反映奴隶主贵族的姓氏制度被彻底废除了。不中是贵族才有姓氏,一般平民百姓也都有了自己的姓氏。因而“姓”和“氏”开始事例为一体了,不再加以区别,也不再分开使用了。
到了汉代,“姓”与“氏”的关系已基本上没有任何区别了。如司马迁在《史记 .孔子世家》中记载道:孔子“字促尼,姓孔氏”。实际上,这是司马迁的失误,孔子祖先在宋国,子姓(宋国属“子”姓),“孔”只是氏,而不是姓“孔氏”,其它如秦始皇,姓赵氏等记载,也都属于误记。这是因为汉人已不去注意姓和氏的区别了。顾炎武在《日知录》卷二十三“氏族”中说:姓氏之称自太史公始混而为一 ……
东汉兴起的士族,在政治、经济、文化等各个方面都享有特权,并在社会上形成强烈的门第差别,出现“士庶天隔”的现象。这种极为森严的士族门阀制度,使姓氏习俗也出现了高低贵贱的异常悬殊。这一时期,由于“赐姓”的增多和公族数量的锐减,繁杂的姓氏出现了合并和减化的现象,比较明显的是复姓的减化。一部分复姓分成两个单姓,如诸葛,分为“诸”和“葛”,孟孙分为“孟”和“孙”。另一部分复姓减化为一个字,如:公伯减化为“伯”、东郭减化为“郭”。还有一部分复兴完全消失,如“公冶”、“公仪”、“骧驷”等。
这一时期的“赐姓”与夏周时期的“赐姓”不同,夏周时期的“赐姓”,一般与封地有密切联系,即王公贵族受封于某地,其后代以地名或称号为“氏”,由于有严密的宗法制度约束,其改“氏”的范围受限制。东汉至中唐时期,统治者为宣扬国威,巩固阶级统治,常有大规模的“赐姓”活动。如汉高祖五年,封项伯等四人为列侯,赐姓刘氏。由于国姓在社会中有明显的显贵意义,所以不仅受赐姓的家族全族改姓,而且其原姓中人也常常随之改姓,这样导致国姓数量的日益庞大。其它姓氏相对减少。另外有遗失宗族的人,牵强附会“显宗大姓”,更加强了这种姓氏合并的趋势。据资料统计,当前华人姓名中,李、王、张、刘四大姓拥有人口,占世界华人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。所以汉唐时期,是中华姓名的合并期与成熟期。在中华姓名史上有重要意义。
五行起名网 www.5xqm.com 版权所有,转贴敬请保留本链接
[本文共有 2 页,当前是第 2 页] <<上一页 下一页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