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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姓名的基本特点 |
作者:膺月 来源:五行起名网 日期: 2008-8-9 |
一、“姓”的稳定性与“氏”的多变性
明末清初顾炎武说:“姓千成年而不变,氏一再传而变”。大意是:人们的“姓”是不可以改变的,它表明了一个人的血缘关系,例如周代王族都姓“姬”,而“姬”姓在黄帝时代就有了,在周代成为国姓,周以后也一直延续下去。而“氏”是随阶级政治因素而发生变化的,例如战国时商鞅的氏,《史记 . 商君列传》载:商君者,卫之诸庶孽公子也,名鞅,姓公孙氏,其祖本姬姓也。这一句记载,表明了商鞅姓氏的多重性,商、卫、公孙、皆为其氏,而姬姓不变。所以,“姓”相对于“氏”具有较强的稳定性。一个人的姓,是随父而得来的,没有特别的事变,一般是至死不变的。在当今社会,改名的人较多,但改姓的人少有。仍然符合古代的风俗。因为“姓”本意在于“别婚姻”,“姓”的字意也是“女”和“生”的结合,意思是“女所生”,这是母系氏族社会,用以区别血缘关系以便于通婚所用的象征。所以“姓”严格上说,并没有贵贱之分,历代“赐姓”,也大多处于政治需要,但所赐之“姓”,实际上基本上被当作“氏”来使用,例如唐高祖时名将徐世勣,因军功受赐姓“李”,其族人虽改姓,但仍不可以与原姓徐的人通婚,毕竟其血统无法随“赐姓”而改变。
相对于“姓”而言,“氏”具有等级森严的贵贱之分,宋人郑樵将命氏方式分为 32 类:
国、邑、乡、亭、地、姓、字、名、序、族、官、爵、凶德、吉德、技、事、谥、爵与谱系、国系、族系、名与氏、国与爵、邑与谱系、官与名、邑与谥、谥与氏、爵与谥、代北、关西、诸方复姓、代北三字姓、代北四字姓。
以上 32 种命氏方式,大多带有明显的等级意义。如周代的宗法礼制,将爵位分为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五等,其封地相应即国、邑、官、乡、亭。“氏”并非任何人都有的,普通平民百姓没有“氏”。宋代郑樵《通志 . 氏族略》载:氏所以别贵贱,贵者有氏,贱者有名,无氏。如《庄子》中的“庖丁”,《左传》中的“医和”,《史记》中的优孟。以上三人,其“庖”、“医”、“优”皆不属于姓氏,其名字也无法确定是其本人之名还是别人虚拟的称谓,如“庖丁”的字面意思就是“一个厨师”,“丁”也可以作“人”讲。“优”是指艺人,“孟”为老大,所以“孟优”也难说是其本名。所以,古代平民百姓的姓氏不被上层社会重视,即然从事低贱的职业,贵族也懒得问其姓名。由此可见,在阶级社会,姓氏有明显的贵贱之分。如《水浒》共计录了 108 位好汉,共有 72 个不同的姓氏,但其中唯独没有“赵”和“高”二姓。“赵”姓由氏变化而来,在宋代是国姓,“高”姓在当时也人口众多,《水浒》之所以没有“赵”、“高”两姓的好汉,原因是这两姓在当时是名门望族,与其它各姓有着明显的贵贱之分,在当时即便是有好汉,恐难以与梁山好汉为伍。也可能是施奈庵巧妙的艺术处理,不让“赵”、“高”二姓在梁山泊有一席之地。
二、“姓氏”有一定政治性
姓氏的政治性,在“赐姓”和“避讳”事件中非常明显。
封建王朝,皇帝有至高无上的权利,“赐姓”是历朝历代都有的政治手段。如唐初数十次,几十个姓数千人受到“赐姓为李”的殊荣。但皇帝赐姓并非都是殊荣,有时也是惩罚,如隋炀帝九年,杨玄感反隋,被赐姓为“枭”。唐武则天称帝“周”后,便将中宗皇后王氏赐姓为“蟒”,将萧良娣改姓为“枭”。到清代雍正年间,还有赐姓其兄弟为“阿其那”和“赛思黑”的传说。
封建王朝中,因避讳而改姓名的现象上至贵族,下至平民,都非常普遍。如唐王李世民登基后,其“世”与“民”字都避讳,造成许多不便,如《捕蛇者说》:“故为之说,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。”其中“观人风”实意为“观民风”,因避讳而将“民”字改为“人”字。再如“ 秀才”一名在隋朝科举开始以前已有。在汉朝使用察举制时,由各州推举的民间人材称之为“秀才”。东汉时为避汉光武帝刘秀之讳,将秀才改名茂才,或称茂材。再如西汉明帝名“刘庄”,天下凡带“庄”的字都要避讳。如书籍《庄子》被迫改为《严子》。姓庄之人,也都改为他姓。这种避讳现象,并不限于皇族,一些地方官或名门望族也有类似现象。如陆游《老学庵笔记》载:“田登作郡,自讳其名,触者必怒,吏卒多被鞭笞,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。值上元效灯,许人入州治游观,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日: “ 本州依例放火三日。”此典故后来引为“直许州官放火,不准百姓点灯”。由此证明,古代姓名避讳现象世所常见。
另外还有避祸而改名换姓的。
如战国后期,齐为秦所灭,齐人以“田”为氏,逃到它处之后,不敢再以“田”为氏,而改为“法”为氏。
三、中华姓名有明显的宗族性。
凭姓氏关系构成的这种宗族性,早在原始氏族社会的后期氏族家长制时期就已存在。后来在周代的分封制中更加强化了宗族特性。周王室按同姓封诸侯国又立国名为氏的,共有 48 家。这 48 家皇族在周室中建构了统治政权。周王室以嫡长子继承王位,各诸侯的庶子也由嫡长子继承卿大夫。这种代代世袭的统治政权,明显体现出中华姓名的宗族特征。
今天,还有很多姓名带有“辈份”,假设某一支族的张姓之人,定义“义”字为 17 世,定义“中”字为 18 世。第 17 世的张姓就要在姓中名带一个“义”字,即名为“张义 X ”,或“张 X 义”。第 18 世的名字就成为“张中 X ”或“张 X 中”,这样只要在一个祖谱上的人,只要知道名字,就能分清辈份大小,是叫爷爷还是叫孙子。这一方面也是中华姓名最典型的宗族特性。由于按辈份起名三个字有两个已故定,仅有一个字可以选,而可用为姓名的汉字有限,所以造成了重名现象较多,在词汇量相对匮乏的农村,同辈中几乎每百人就有重名现象。另外,固定的辈份在音韵、字形字意等很多方面都存在问题,同时宗族观念随社会发展逐渐淡薄,所以,在现代社会,按辈份起名的现象已大为减少,起名有了很大的自由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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