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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字姓名的特点--抽象性 排它性 |
作者:膺月 来源:五行起名网 日期: 2007-8-2 |
当今大多数华人汉字姓名,以“姓”和“名”两部分组成,大多是三个字,由一个字的“姓”和两个字的“名”两部分组成,或由一个字的“姓”和一个字的“名”组成两个字的姓名。也有由两个字的“姓”和一个字的“名”组成。我们将两个字的姓称作“复姓”,如果两个字的复姓加上两个字的“名”,则构成四个字的姓名,四字姓相对较少。
姓名是一个人的交流符号,首先具有抽象性特征。姓名由相对抽象的汉字组成,如“李有余”。“白景祺”。不可以叫做“李子”或“白墙”,因为形象化的姓名会在使用中失去姓名的意义,譬如我们说:“李有余体重 60 公斤”这句话清楚明白,但“李子体重 60 公斤”,这句话明显有歧议。形象化的姓名意义直白,内涵浅薄,且容易与现实事物混淆,如“高大山”、“胡大海”,“马综”(谐音:马鬃)、“杨之叶”,“铁铸”,“沙丘”,“罗盘”,“赵仁”(谐音找人),“韩国”、“孙稀”(谐音:孙媳),“白严良”(谐音:白眼狼)等,都有过于形象化的缺陷。有很多“绰号”、“诨名”有形象化特点,但大多给人轻佻及低贱之感,事实上并不利于社会交流。所以,姓名以抽象为好,形象化姓名产生的单一易象很容易浅薄。
姓名有一对一的映射关系。我们平常所说的,“认识”一个人,是指见到了一个人,并且知道了他(她)的名字。换言之,认识了一个人就表示明确了其名与其人的映射关系。人们的姓名在社会生活中很重要,并且需要保持其有效的映射作用。理论上说,不可以多人共同使用一个姓名。如果我们对着一群人喊:“张三”,结果有好几个人都答应,这说明姓名与其主人之间的映射关系产生了分歧,须姓名之外的第二种特征或符号,来继续辨别这群人中要找的“张三”。如果有一定企图的“复制”使用别人的姓名,即属于“冒名”,是不道德或违法的事情。但由于可用为姓名的汉字有限,故重名现象难免。古代即有“重名”记录,如“ 曾参杀人”、“ 毛遂 堕井”等 “重名”的现象。今人中,以“福”、“禄”、“军”、“国”、“贵”、“平”、“朋”、“明”、“春”、“保”、“才”、“强”、“杰”等为名的人重名现象比比皆是,经常一个单位就会有几对重名之人,给人们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很多不便。名字是一个人的符号,是与别人相区别的重要特征。人人都希望将美好、健康、富贵等意义的词汇或字作为名字,这就造成了起名用字过于集中,导致重名现象严重。另有一种理论认为“命中缺什么就补什么”,所以将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五行类象字作为起名常用字,于是部首笔划带“钅”、“木”、“艹”、“氵”、“灬”、“火”、“土”等字又成了新的重名频率较高的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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